Uber放低姿態 交通部重申「保障合法、取締非法」

Uber放低姿態 交通部重申「保障合法、取締非法」2017/01/17


匯流新聞網記者/林昀璇綜合報導
 
為了嚴加取締Uber,政府祭出《公路法》修正案,亦即「Uber條款」,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之。
 
面對政府無情的打壓,大家都在關注Uber是否只能摸摸鼻子撤台? 對此,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Uber已經釋出善意,表示願與政府、計程車業者合作,雙方亦於13日進行討論。
 
交通部重申「保障合法、取締非法」,要求Uber「納管、納稅、納保」的立場不變,而《公路法》修正案亦沒有退讓空間,但強調重罰絕非目的,只要Uber願意落地合法經營,交通部樂意持續與Uber對談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至於雙方多次針對運用Uber運輸服務補足偏鄉公共運輸系統無法到達之處,Uber有投入的意願,交通部亦表示,如果Uber確有投入偏鄉服務意願,未來當可因地制宜的角度,在公共運輸服務不及之地區,納入運具共乘、分享,以較低的服務成本滿足偏鄉公共運輸需求的可行性。
 
對此,原本於偏鄉地區服務的小黃司機強烈抗議,認為Uber若真的進入偏鄉將破壞當地原有的計程車生態,到時候都不用生存了!
 
至於Uber態度軟化願意與之合作,計程車業者並不領情,強調「目前各計程車隊與相關工會都沒有與Uber合作」,也沒有申請「多元化計程車方案」,批評Uber意圖混淆民眾視聽。
 
此外,對於Uber向駕駛宣稱「只要領有職業駕照,或使用租賃車加入Uber即合法」,台北市汽車駕駛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表示,根據主管機關規定仍是違法,該工會已經自主成立檢舉大隊,戳破Uber謊言。
 
公路總局對此表示,不論是領有職業駕照民眾自行承租租賃車輛或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非提供租車服務,而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均屬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之違規營業行為,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並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之車輛,以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