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連闖2關 綠委批公平會與NCC涉聯合行為

中嘉連闖2關 綠委批公平會與NCC涉聯合行為2016/03/11

中時電子 2016年03月10日 張為竣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上午邀請公平會進行業務報告,高志鵬針對中嘉案質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吳秀明,譏諷公平會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涉「聯合行為」,由於市場聯合行為的調查與裁罰是公平會的權責範圍,引發現場竊笑。
 
高志鵬指出,遠傳以債作股繞道入主中嘉,公平會在中嘉案率先放行,附帶負擔為不得介入其人事及經營權,但根本無從追蹤與落實,卻讓NCC憑「尊重公平會」再次放行。中嘉連闖兩關,最後一關只剩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高志鵬強調,「我懷疑你(吳秀明)跟NCC主委(石世豪)有聯合行為」。吳秀明回應,如果業者違反附加負擔,有明確規範罰則。
 
依據《公平交易法》,違反附加負擔,公平會可命令分設事業、處分股份、轉讓營業、免除職務,且可開罰20萬元至5000萬元。
 
稍後高志鵬質詢要求提高《公平交易法》檢舉獎金時,再次譏諷「聯合行為很難查,所以需要檢舉,就像你跟NCC有沒有聯合行為一樣難查。」
 
(中時即時)

http://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031000322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