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學界人士: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與匯流政策矛盾

產學界人士: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與匯流政策矛盾2017/07/27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即將對外舉行公聽會,為提供多元意見,避免NCC草率立法進而危及產業,中華傳播管理學(27日)邀集傳播學者及產業人士共同為草案提出檢討,產學界人士皆表示,草案不符合產業需求,台灣目前媒體問題在於市場太小、資金不足,反媒體壟斷立法草案對於促進多元不但沒有幫助,反而還成為台灣媒體發展的阻力。

世新大學副校長陳清河教授表示,草案防弊重於興利,用推想的方式去設想媒體可能產生的弊病,然後,先進行管制,卻是欠缺事實根據,跟政府推動匯流政策自我矛盾。

陳清河表示,NCC推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凸顯政府故步自封,該管不管,不該管又管一堆,動輒溯及既往,造成法律秩序不安定,讓業者無所適從。

中華傳播管理學會理事長、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指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管不了臉書及YouTube,卻只管傳統媒體,對壟斷及多元也沒有清楚定義,整個內容根本就是媒體結構管制法,卻硬要去提多元。

賴祥蔚指出,過去,主管機關NCC曾委托郭良文教授研究多元價值並且獲得很好的成果,可惜在草案中完全沒有落實這個精神,管制標準欠缺科學研究的根據;台灣媒體欠缺資金,草案卻強調媒體跟金融機構的分離,本末倒置。

學者:NCC「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違反傳播基本法

曾經參與草案先前版本起草的張崇仁教授指出,草案明顯是主管機關擴權,違反傳播基本法,包括管制報紙以及奬勵新聞媒體;他直言,反壟斷是上世紀的作法,目前美國也都鬆綁了,台灣卻於此時推動不合時宜的反壟斷法。

台灣師範大學劉立行教授指出,草案本來採取德國標準,現在又改變,卻沒說明改變的原因,草案立法用語看起來像是「炫技」,賣弄「法律術語」,充滿「管制思維。」

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江雅綺認為,草案對整合與公平法的用語不一致,對媒金分離10%要求也比歐美國家嚴格許多,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衛星頻道公會秘書長陳依玫表示,草案邏輯謬誤、忽略事實,從草案內容看出主管機關期待的產業發展是「均弱」,而不是「多元」,未來會造成台灣媒體產業危機。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指出,傳統媒體都已經要活不下去了,還要被切成零碎化,數位廣告與傳統影視廣告呈現死亡交叉;她直指,草案許多量化標準都找不到相關文獻的佐證,進一步比對台灣媒體現況才發現充滿了針對性,完全就是要管制現有業者。

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