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媒體壟斷法簡單看】只能支持或反對?立法考驗NCC能力

【反媒體壟斷法簡單看】只能支持或反對?立法考驗NCC能力2017/08/31


匯流新聞網記者藍立晴 / 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從年初喊出「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簡稱反媒體壟斷法)草案會在農曆年後出爐,直到8月,NCC針對反媒體壟斷草案召開立法公聽會,都可看出各界對此將影響台灣社會言論自由、多元文化以及產業發展的法案嚴謹以待。

台灣新聞自由度雖在亞洲國家名列第一,但媒體、政治、社會環境與日本或美國、歐洲國家等並不相同,加上現今網路媒體早已取代傳統媒體,這種種因素都讓「反壟斷」的定義、規範、制定變得更加困難。

再過幾日,便是901反壟斷運動五周年,當時,社運團體為反對旺中案、壹傳媒併案購,要求制定反媒體壟斷法,擔心台灣媒體「財團化」、財團跨媒體經營,造成台灣媒體壟斷情形的擔憂聲音開始出現,再加上對於中國政府購買台灣媒體干預台灣民主的更深一層憂慮,社運團體因此提出反壟斷入法之要求。運動事隔五年,反媒體壟斷草案進度又如何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目前處理「反媒體壟斷法」進度

「媒體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簡稱反媒體壟斷法,經過去(2016)年8月NCC成立修法工作小組以來,NCC所新修訂的反媒體壟斷法,以「市占率」為基礎,並朝三大原則:「抓大放小」、「簡單易懂」、「明確可行」進行修法,對國內市占率高、影響力大的媒體與跨業經營的範圍進行規範,同時維護新聞自主以及內容多元的發展,草案目前已於今年6月底公布,現正經歷60天的公告討論期間。

>>> 【草案全文

反媒體壟斷草案公聽會反對、檢討聲浪大,究竟吵什麼?

上(7)月31日,NCC針對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召開公聽會,產學界對此案檢討與反對聲浪相當大。其中幾項議題最被學者提出討論,分別是「媒金分離」與「網路媒體」,以及法案制定後是否要溯及既往,當然,也有人抱持「媒體壟斷在現今不可能發生」的看法。

  • 「媒金分離」之後,急需資金的媒體產業如何注入活水?

在NCC的草案中,可以看見其提出,由於媒體涉及言論自由、新聞專業自主及文化多元等公共利益,為避免金融集團挾「資金優勢」對媒體產業形成不公平競爭條件,造成箝制媒體言論方向與內容及言論集中化情形,因此訂定此規範。

不過,在公聽會上學者、業界,包括東吳大學教授胡博硯、景文科技大學莊春發教授以及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等人,對於本法將金融集團限制於媒體外的作法感到不以為然。尤其是近年廣告投放量因網路媒體之出現而大幅下滑,現今傳統媒體早已越來越難以生存,而媒體又是個相當需要資金發展的產業,切割之後,產界如何為產業注入活水?因此遭批,本案雖要維護多元,卻不見充分的維護多元政策,只是讓媒體市場越變越小。

  • 「壟斷」的標準何在?「影響力」如何裁量?

而另一個頗具爭議點的便是「壟斷」之標準。雖本法為反媒體壟斷,但沒有明確指出壟斷之定義,而核心概念的「市占率」計算空白授權,是由主管機關另訂。此外,對於言論市場的「影響力」標準也相當模糊,遭學界如胡博硯、台北科技大學教授江雅綺等人質疑,NCC此作法已涉及濫權,同時也違反法律明確性。

  •  現在是網路媒體的時代!

相比起此法的立法背景,那是個民眾還習慣使用電視接觸媒體的時代,透過智慧型手機或平板的只有約2成;而現今,民眾近用媒體早已由網路占多數,高達45%,傳統媒體已淪為老二。

從國際角度來看,今年的美國總統大選,Facebook的影響力比任何美國傳統媒體都還要大,這看看各界對於Facebook平台上假新聞議題的巨大檢討聲浪,就可以很簡單地明白;德國政府更在恐怖攻擊、民粹主義興起的壓力下,帶頭規範社群媒體,其他歐洲國家也正考慮跟進。台灣,當然也處於網路媒體當道的時代,這也讓此法的迫切性與必要性受到挑戰。

台北大學吳嘉生教授直言,在網路媒體發展至極的現今,媒體壟斷是不可能發生的;元智大學教授葉志良則指出,國外已逐漸考慮將網路媒體之行為納管,但本草案卻對現今真正具有影響力的境外網路業者未予管制。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四所所長劉柏立表示,媒體集團化與整合化已是當今數位匯流下不可避免的趨勢,像是美國電信龍頭AT&T併購時代華納(詳見此篇報導),以及日本電信業者KDDI收購JCOM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等。

而在現今在開放的網路媒體環境下,閱聽人的角色早已轉變成自主近用網網路媒體的主動式閱聽人。

劉柏立認為,目前似乎無制定反媒體壟斷立法的急迫性。針對媒體經營模式與獲利空間面臨嚴峻挑戰,政府在政策上不如優先提供更具彈性的發展空間,讓媒體事業有轉型發展機會,因應數位匯流趨勢,追求永續發展。

同時,劉也提醒,此議題與黨政軍條款議題相同,「與其陷入非黑即白的二分法論述爭議,不如先建立政策價值共識並依價值共識去進行制度設計。」

支持反媒體壟斷立法者怎麼看?

去(2016)年才剛進入立法院的時代力量,是反媒體壟斷支持者中聲音最大的,事實上,這也是他們的重要政策之一。在中嘉案破局時,時力立委徐永明亦在臉書上呼籲,國會應該盡速研擬「反媒體壟斷法」立法,以建立清楚的市場遊戲規則,直言「反媒體壟斷法不能只聞樓梯響!」

在時代力量於去年3月底提出的「反媒體壟斷法草案」中,包括了媒金分離、媒體事業員工推舉董事、建立「媒體多元發展基金」等許多原則。他們指出,台灣媒體結構瞬息萬變,NCC握有極大權力,應及早訂定明確的市場遊戲規則,才能對當初台灣社會經歷過的反媒體壟斷運動,有個「負責任的回應」。

NCC立法是否能兩全其美?考驗能力

在同時要達成保障多元發展、健全產業結構、媒體得以發展等理想條件下,反媒體壟斷的支持聲音與反對聲音似乎無法融合,勢不兩立。

一方面,在網路媒體、社群平台近幾年的迅速發展下,閱聽人不再像從前屬於被動地位,其影響力早已超越傳統媒體,這是事實。因此才會有人認為,媒體壟斷「在現今不可能發生!」。

而自從反媒體壟斷運動過後,不可否認的,公民社會有著盡速制定反媒體壟斷法的共識,期盼能保障多元發展、健全媒體產業環境與結構,而顧及閱聽人權益,尤其台灣複雜的政治、社會環境,更讓此議題變得更加敏感。

在上文NCC所新修訂反媒體壟斷法的公聽會中,產、學界反對聲浪居多,其中卻較少見到對於「維護多元」的政策討論;而若是要將網路媒體與其他數位平台納入反媒體壟斷法管理,NCC也表示「那會有很多問題要處理。」,都顯現出此法龐雜而模糊,偏偏又受各界高度關注的尷尬情勢。

台灣的媒體環境瞬息萬變,卻的確沒有一套明確的遊戲規則與制度,是要相信現今環境不再會有媒體壟斷之情形,不應多加箝制媒體環境?或者是對於媒體環境將走向「大者恆大」、言論多元會因此遭到傷害而感到擔憂?其中應該要有個平衡。可以確定的是,NCC所立之反媒體壟斷法,不應成為現在已經相當艱辛之媒體環境的絆腳石,卻也需要制定出一條最低的底線,維護產業環境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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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轉載自匯流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