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法律以推動文創產業

鬆綁法律以推動文創產業2014/08/08

中國時報/2014年08月08日 
顏加松/弘光科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系助理教授


2014年數位匯流大調查的數據顯示,我國在數位匯流的宣導仍有待加強,在政府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大旗號召下,若民眾對數位匯流的認知仍只停留在現階段,對我國發展文創產業及數位影音產業恐非利多訊息,唯今之道,乃是鬆綁過往不合時宜之法令,才是有助於產業對外拓展之不二法門。

就2014年的數位匯流大調查結果可看出,全體受訪者只有不到一成了解數位匯流內容與意涵,顯示能真正運用數位匯流於日常生活與經濟活動的民眾其實遠低於預期。數位匯流是現今體現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指標之一,歐盟與美國乃至鄰近日韓等國,皆以推動數位匯流作為建構經濟成長重要標的。但回顧歷年來我國數位匯流認知調查可發現,沒聽過數位匯流的受訪者仍持續約8成,近半年來曾經聽聞數位匯流一詞的受訪者甚至還下降3.5個百分點。數據顯示我國在推動數位匯流相關工作上,與歐美等國家相較仍有亟待努力空間。

數位匯流工作推動之良窳,直接影響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其中影視產業更受到強烈影響。同樣發生在2014上半年,眾多亞洲閱聽眾藉由網際網路收看韓劇「來自星星的你」,這部韓劇光在中國大陸就有10億網路點閱率,這項統計尚不包括以傳統電視觀看的收視率,初估這部韓劇所帶來的周邊效益,高達製作成本4四百倍。

這項驚人的統計數據指出,未來在影音製作瀏覽上,數位與網路運用已是創造高效益不二法門,影音在網路上流傳與點閱,同時亦可開創文創產業商機,此即為數位匯流創造的驚人成果。

反觀我國因數位匯流推動工作仍在加速階段,因此無論影視產業或包含影視製作在內的眾多文化創意產業,苦於缺乏整合機制,導致無法創造出高速的效益與行銷成果。眾多文化創意產業業者僅能以土法練鋼方式擴大銷售率,無法因數位匯流而搭上整合行銷列車,看著鄰近國家成長,僅能徒呼負負。

筆者認為,韓國在文創產業與影音創作上發展,來自政府政策與資金全力支持,無奈我國因受限於法令而顯得處處綁手綁腳。以號稱我國IPTV創始的MOD為例,原本寄望MOD平台可帶來數位匯流便利性,然而在黨政軍條例束縛下,擁有高畫質和雙向互動的功能的MOD卻遲遲無法伸展手腳,僅能擔任數位平台角色,讓頻道業者上架,卻遲遲無法發揮帶領國內的文化創意產業對外拓展領土的角色,導致國內相關產業無法與鄰近國家抗衡。

黨政軍條例有其必要之歷史背景,然而在不同世代下,亦應有不同思考方向。筆者認為,修改不合時宜的法令應尚有可為,在強調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中,黨政軍條例應思考全面鬆綁,若為了避免黨政軍操控媒體,可思考以預算法為主要精神,至少將比例提高到50%才有助於國內文創與影視產業發展。